中共中央政法委官网截图
近日,中共中央政法委官网“领导·机构”栏目更新显示:訚柏已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,景汉朝不再担任。
訚柏,此前担任青海省委副书记。其早期在云南省工作,2016年1月调任青海省任职。景汉朝(1960年11月生),早期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,后到最高人民法院任职。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;2017年4月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。訚柏,男,纳西族,1969年4月生,北京人,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1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。1991年07月,西南民族学院(现西南民族大学)毕业后,历任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干部、党办主任、副校长,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等职;2001年01月,历任云南省南华县委副书记、代县长、县长,南华县委书记,楚雄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等职;2013年01月,历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(正厅级),省委政法委副书记、省维稳办主任,迪庆自治州委书记等职;2016年01月,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(2月任);2018年8月,任青海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(9月任)(其间,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兼任海西州委书记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);2021年11月,任青海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、政法委书记;2022年4月任青海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(5月免);